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骆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2********12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11民初7555号 |
案号 |
(2021)苏0311执15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双方确认,被告王芳、骆一欠原告刘文军借款本金50000元,此款被告王芳、骆一于2020年2月6日前给付原告刘文军借款本金25000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刘文军借款本金25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100元,减半收取1050元,保全费920元,合计1970元,由被告王芳、骆一负担。(此款二被告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