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立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9********18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02民初1462号、(2020)桂14民终1087号
案号
(2021)桂1402执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2020)桂1402民初1462号、(2020)桂14民终1087号一、被申请人(被告)廖立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原告)土地承包金9 960元(承包金按每月83元/亩暂计至2020年12月)及违约金(违约金以实际拖欠的土地承包金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从2020年3年1日起计算廖立波实际付清土地承包金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67元,由廖立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