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04********15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03民初211号 |
案号 |
(2019)皖0103执23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科丰蓝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红霞借款710000元及利息(具体如下:70000元本金的利息自2018年5月23日起,300000元本金的利息自2018年7月3日起,200000元本金的利息自2018年7月8日起,140000元本金的利息自自2018年7月15日起,均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顺延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陈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5-23 |
发布时间 |
2019-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皖0103执234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23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20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