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3********217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504民初297号
案号
(2021)皖1504执2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蔡飞自愿支付原告余传群工资款6600元,于2021年2月8日前付清,钱款汇入,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2限公司六安叶集支行、户名: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账号:1314060129300161453,注明姚李法庭;二、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蔡飞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23
发布时间
2021-05-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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