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222********05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222民初53号 |
案号 |
(2021)晋0222执恢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满、李林旭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禾志平借款本金20万元;案件受理费5170元,由被告张满负担4005元,由原告禾志平负担116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