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3********14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30民初237号
案号
(2021)晋1030执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白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冯兴卫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10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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