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3********1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30民初237号 |
案号 |
(2021)晋1030执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白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冯兴卫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10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