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立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9********18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02民初1453号
案号
(2020)桂1402执16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廖立波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黄艺伟支付2020年度土地承包金14 973元(承包金暂计至2020年4月,之后按每月83元/亩的标准计至廖立波实际返还土地之日止)及违约金(违约金以实际拖欠的土地承包金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从2020年3月1日起计算至廖立波实际付清土地承包金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51由被执行人廖立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2-25
发布时间
2021-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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