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481民初556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鲁0481执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军友、徐庆芳共同偿还李雪琴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以1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9日起至借款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 二、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军友、徐庆芳给付李雪琴案件申请费5000元。上述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800元,由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军友、徐庆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7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庆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4816848100464 |
登记机关 |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滕州市杏花村市场1排8-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