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221********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宁0423民初1132号 |
案号 |
(2019)宁0423执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磊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翟凯沙款37200元;二、被告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李军不承担责任;三、案件受理费365元,由被告李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01-21 |
发布时间 |
2019-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