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褚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23********2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123民初378号
案号
(2021)晋0123执1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娄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褚杰从2018年1月起每月再向原告褚羽萌支付抚养费909.8元,直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共计38211.6元,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褚羽萌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娄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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