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褚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23********2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123民初378号 |
案号 |
(2021)晋0123执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娄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褚杰从2018年1月起每月再向原告褚羽萌支付抚养费909.8元,直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共计38211.6元,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褚羽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娄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