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国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07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安中民二终字第251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豫0503执恢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古小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程美清借款15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自2014年10月11日计算至本判决限定债务人自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被告董国强、平顶山市首创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