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安坤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85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合民一初字第00343号 |
案号 |
(2015)合执字第004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安坤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谭育远、刘淑英1000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以1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8日起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款清日止);二、被告安徽安坤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谭育远、刘淑英律师代理费50000元;三、被告安徽北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安徽安坤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谭育远、刘淑英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 87400元,公关费900元,由被告安徽安坤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安徽北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05-27 |
发布时间 |
2015-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礼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758549566T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与全椒路交叉口吟春园高10幢1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