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彪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2********3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1358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2072执26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18603618】。被告江门市蓬江区群富照明有限公司、罗彪勇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连带向原告中山市德银灯饰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4151.44元及利息(自2020年7月1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1162元,减半收取581元(已由原告中山市德银灯饰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江门市蓬江区群富照明有限公司、罗彪勇负担,并直接向原告中山市德银灯饰有限公司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时间 |
2021-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