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融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75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0502民初1839号
案号
(2019)黔0502执23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贵州融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贵阳恒昌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工程款300,000.00元,并以3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0%计付原告贵阳恒昌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违约金,违约金的计付期间从2016年7月1日起至支付工程款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贵阳恒昌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肖首明的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00.00元,由被告贵州融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9-06-11
发布时间
2019-10-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黔0502执2307号
立案日期
2019-06-11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098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家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3697534693M
登记机关
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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