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5********14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103民初4023号
案号
(2019)皖0103执20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瑾润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滁州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0261886元;二、被告蒋伟、杨玲各自对本判决第一项中原告向被告安徽瑾润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不能追偿的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滁州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91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安徽瑾润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蒋伟、杨玲负担。公告费800元,由原告滁州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4-29
发布时间
2019-09-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0103执2093号
立案日期
2019-04-29
执行法院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350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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