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03********4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181民初4557号 |
案号 |
(2019)宁0181执28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孙刚偿还原告鲁建鹏借款本金5万元,利息1万元,共计6万元,于2019年8月31日偿还6000元,2019年9月30日偿还6000元,2019年10月31日偿还6000元,2019年11月30日偿还6000元,2019年12月31日偿还6000元,2020年1月31日偿还6000元,2020年2月28日偿还6000元,2020年3月31日偿还6000元,2020年4月30日偿还6000元,2020年5月31日偿还6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43元,由被告孙刚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发布时间 |
2020-0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