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红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02********3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891刑初18号 |
案号 |
(2021)苏0891执5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夏红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6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