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侨锋电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64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3民初461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1973执9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1208627065】。一、限被告东莞市侨锋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塘厦明宇五金电动工具经营部支付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货款余额156087.4元及该款逾期付款利息(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为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驳回原告东莞市塘厦明宇五金电动工具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754元,关联保全案(2020)粤1973财保47号保全费1349元,由被告东莞市侨锋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6-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光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576455569R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茅輋水库工业园内D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