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3********60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03民初4985号 |
案号 |
(2018)苏0303执30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付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借款本金914161.38元、利息6475.31元、罚息68.8元(利息及罚息暂计算至2018年8月14日,此后按照合同约定利率继续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律师费49700元;案件受理费14780元,减半收取为7390元,由被告付兵、蔺继红、王文保、张静、张昌忠、王莉、徐州雪龙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徐州神农饲料有限公司、徐州赛帝欧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12-14 |
发布时间 |
2019-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