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548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1087民初1571号
案号
(2019)鄂1087执4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松滋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高云返还原告湖北松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500万元,利息367769.5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7月24日止)。同时按本金500万元,从2018年7月25日起,按年利率12.42%支付利息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二、由被告松滋市三农担保有限公司、被告梅祖望分别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由被告湖北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对上述贷款中的300万元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松滋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9-05-09
发布时间
2019-05-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鄂1087执471号
立案日期
2019-05-09
执行法院
松滋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3677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吕帮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0876654864718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松滋市刘家场镇洛河大道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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