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54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087民初1571号 |
案号 |
(2019)鄂1087执4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高云返还原告湖北松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500万元,利息367769.5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7月24日止)。同时按本金500万元,从2018年7月25日起,按年利率12.42%支付利息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二、由被告松滋市三农担保有限公司、被告梅祖望分别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由被告湖北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对上述贷款中的300万元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5-09 |
发布时间 |
2019-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鄂1087执47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9 |
执行法院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3677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吕帮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087665486471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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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松滋市刘家场镇洛河大道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