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山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97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1087民初1614号
案号
(2019)鄂1087执7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松滋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松滋五洲农发公司偿还原告松滋三农担保公司代偿款3808670元(含代偿本金360万元及利息208670元),并从2016年1月7日起至本判决所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15‰的标准向原告松滋三农担保公司支付利息。二、由被告松滋五洲农发公司支付原告松滋三农担保公司违约金225000元。三、由被告湖北山鹰光学公司对被告松滋五洲农发公司上述一、二项清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松滋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9-10-21
发布时间
2019-10-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艾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087559716325N
登记机关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松滋市刘家场镇三溪口(原荆松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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