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欧石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03********2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406刑初17号 |
案号 |
(2021)桂0406执1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2020)桂0406刑初17号判决主文第一项,判处被申请人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2、(2020)桂0406刑初17号判决主文第三项,追缴被申请人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一万三千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