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欧石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403********21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406刑初17号
案号
(2021)桂0406执1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2020)桂0406刑初17号判决主文第一项,判处被申请人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2、(2020)桂0406刑初17号判决主文第三项,追缴被申请人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一万三千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2-19
发布时间
2021-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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