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军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0********3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28民初378号 |
案号 |
(2021)晋1028执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葛军荣于2020年11月20日前偿还白静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5000元,共计15000元。如到期未能履行,则该10000元本金的利息从2017年12月20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二、张文森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葛军荣负担(已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