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葛军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0********3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28民初378号
案号
(2021)晋1028执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葛军荣于2020年11月20日前偿还白静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5000元,共计15000元。如到期未能履行,则该10000元本金的利息从2017年12月20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二、张文森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葛军荣负担(已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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