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俊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2********1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11民初16274号 |
案号 |
(2020)皖0111执36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俊杰欠原告合肥伽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货款132500元,并支付律师费10000元,合计142500元,于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5000元、2019年12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1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2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3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4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5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6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7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8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9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10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11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12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2021年1月28日前支付7500元;二、如被告刘俊杰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则视为下欠货款全部到期,原告合肥伽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有权就下欠全部货款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被告刘俊杰向原告合肥伽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0元;三、原、被告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与纠纷;四、原告合肥伽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3492元,减半收取1746元,由被告刘俊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