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启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124********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224民初158号 |
案号 |
(2020)晋0224执3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郭启业于2020年6月10日前支付李宝生借款本金20000元,于2020年6月28日前支付利息10000元,于2020年8月5日前支付利息5487元,合计 35487元。如果郭启业不能按期支付,除支付上述35487元外,再一次性支付剩余利息13513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13元,由郭启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