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衡水金徽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31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102民初1764号 |
案号 |
(2021)冀1102执17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衡水金徽水工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贷款本金7864923.9元元及利息、罚息(按原告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数额计算至贷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1、被告衡水华瑞工程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周立根、郝国英对上述第一项中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被告周立根在其抵押物(产权证号:衡房权证河西区字第2042968号、产权证号:衡河西10-5292号)价值范围内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享有优先受偿权;1、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52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衡水金徽水工机械有限公司、衡水华瑞工程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周立根、郝国英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立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02713196883U |
登记机关 |
衡水市桃城区工商局 |
注册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胜利东路南门口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