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巫双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26********38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6民终11276号
案号
(2021)粤0604执恢7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珠江电缆科技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广东珠江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第16994691号“珠江电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二、被告珠江电缆科技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即停止在产品上标注“国际知名品牌”字样;三、被告珠江电缆科技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东珠江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1700000元;四、驳回原告广东珠江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5-17
发布时间
2021-06-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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