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304********5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973民特946号
案号
(2021)粤1973执恢2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31631209640568】。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19)粤1973民特946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751375. 82元及利息55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状况,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本院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及东莞市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工商登记、车辆登记等信息。根据调查结果,本院于2019年12月9日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白果居委会新天地公寓4单元42号的房产(房产证号为自房权市交字第00115843号).如需续封,申请执行人须于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2020年8月27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仍需支付中请执行人606375. 82元。该款从2020年9 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支付5万元,直至全部案款支付完毕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22
发布时间
2021-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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