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望江县凤林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29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827民初977号 |
案号 |
(2021)皖0827执恢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结平、被告望江县凤林建材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许鹏借款本金288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自2014年8月9日至清偿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被告舒斌、朱凉生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二、驳回原告许鹏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李结平、被告望江县凤林建材有限公司、被告舒斌、朱凉生共同负担2700元,原告许鹏负担2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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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满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2705290452X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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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凉泉乡凤林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