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文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9********3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211民初861号 |
案号 |
(2021)湘0211执11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邵文彬自愿于2021年5月1日前向原告天元区铭仁商行支付59,450元;二、若被告邵文彬未按本协议第一项约定的期限履行,原告天元区铭仁商行有权就所有未付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被告邵文彬并向原告天元区铭仁商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7%的标准自2021年2月3日起计算至上述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三、本案纠纷就此了结,双方再无其他纠纷。本案案件受理费1,658元,减半收取829元,由被告邵文彬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