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贺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221********27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221民初3291号 |
案号 |
(2021)宁0221执恢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学兵、贺燕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罗县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10957.05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7月11日),本息合计110957.05元,于2019年11月开始,于每月的29日前偿还原告3000元,直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毕为止;如被告安学兵、贺燕逾期一笔,则原告可就剩余款项全额申请执行;二、2019年7月12日以后的利息由被告安学兵、贺燕按照合同约定的罚息年利率9.7875%计算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三、案件受理费1260元,由被告安学兵、贺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