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山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929********3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2072民初10539号
案号
(2021)粤2072执68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14606784】。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两被告欠原告货款145000元。双方一致同意两被告分期支付如下:于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25000元,于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25000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25000元,于2023年3月31日前支付25000元,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25000元。二、如两被告按约履行,则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两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约足额支付款项,则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未付款为基数,从2014年10月28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至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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