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3********14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11民初6656号 |
案号 |
(2021)苏0311执5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薛梅于2021年1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王彩侠借款本金14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3万元为本金按年息15.4%自2019年8月18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5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220元,合计2770元,由被告薛梅承担(于2021年1月15日前随案款一并给付原告)。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