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1********6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1502民初5387号
案号
(2021)皖1502执恢1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彭胜、汪环、彭威于2018年12月30日前共同归还原告陈世友借款本金20万元,款于2018年1月10日前归还5万元,于2018年4月30日前归还5万元,于2018年8月30日前归还5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归还5万元;二、如被告彭胜、汪环、彭威未按上述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原告陈世友按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10万元,合计30万元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6-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