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22********65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211民初2466号
案号
(2021)苏0211执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无锡峻凌艾杰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林毅给付无锡市东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381472元。付款方式:于2020年92月底前支付10万元、2021年1月底前支付2万元、2021年6月底前支付10万元、2021年12月底前支付161472元。二、若无锡峻凌艾杰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林毅未按照上述期限、金额履行付款义务,则支付违约金5万元,无锡市东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可就未付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执行。三、双方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7772元减半收取3886元,由无锡峻凌艾杰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林毅负担(该款已由无锡市东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预交,本院不退,无锡峻凌艾杰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林毅于2021年1月底前直接支付无锡市东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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