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宿松县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4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宜民一初字第00005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6)皖08执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宿松县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典喜共同偿还原告王灿林借款及利息人民币350万元,此款于2015年2月17日由两被告给付20万元。2015年5月31日给付人民币40万元,2015年8月31日给付人民币50万元,2015年11月30日给付人民币50万元,2016年2月28日给付人民币50万元,2016年5月31日给付人民币50万元,2016年8月31日给付人民币50万元,2016年11月30日给付人民币40万元;二、被告宿松县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典喜如未按上述期限给付,原告有权申请对剩余应给付的款项执行,并对未给付的部分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三、原告汪灿林自愿放弃被告张文德对上述借款的连带保证责任;四、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五、案件受理费27040元,减半收取1352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8520元,由被告宿松县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典喜共同负担;六、本调解协议经当事人或其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3-28 |
发布时间 |
2016-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典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26661422374T |
登记机关 |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宿松县复兴镇黄湖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