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423********09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723民初367号 |
案号 |
(2021)晋0723执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和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韩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山西翼智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0000元及借款利息29992.19元,并从2019年5月9日起按年利率24%计付本金90000元的利息至还款日止。李海军、李琼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和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