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晶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34********0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932民初178号 |
案号 |
(2021)晋0932执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万志刚、张晶晶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偿还偏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69000元及其利息、罚息等(以本金72000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自2015年7月4日起计算至2019年2月21日止,以本金69000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自2019年2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完毕之日止,再扣除已经归还利息1元)本案受理费1429.5元(已减半收取)、保全申请费1159元(偏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均已预交),由万志刚、张晶晶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