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26********0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323民初2768号 |
案号 |
(2021)宁0323执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建军偿还原告韩金梅借款本金10000元,利息3000元,本息共计13000元,从2020年11月份起,每月月底前偿还1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被告张建军在履行上述协议期间,如有一笔违约,则原告韩金梅可将下剩所有欠款一次性全部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82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41元,由原告韩金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