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302********4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2072民初10632号
案号
(2020)粤2072执114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02610442】。一、被告曹阳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中山市易昇铝业贸易有限公司货款51183元,律师费:3000元,合计54183元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57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2-21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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