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3********2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12刑初922号 |
案号 |
(2021)苏0312执3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于雷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之前羁押37日,即自2020年12月8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于雷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气瓶、气罐,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徐州3市铜山区公安局依法处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