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肖锐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000********2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2071刑初1879号(2020)粤20刑终760号
案号
(2021)粤2071执12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判处被告人肖锐铭罚金人民币60000元;2.责令被告人肖锐铭退赔被害人梁靖楠经济损失人民币53600元(注:肖锐铭已退赔梁靖楠人民币50000元);3.继续追缴被告人肖锐铭用于“套路贷”的本金人民币20000元,予以没收。(合计:836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15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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