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肖锐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000********2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刑初1879号(2020)粤20刑终760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12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判处被告人肖锐铭罚金人民币60000元;2.责令被告人肖锐铭退赔被害人梁靖楠经济损失人民币53600元(注:肖锐铭已退赔梁靖楠人民币50000元);3.继续追缴被告人肖锐铭用于“套路贷”的本金人民币20000元,予以没收。(合计:83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