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聚源石膏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57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902民初1707号 |
案号 |
(2021)鲁0902执4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聚源石膏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借款本金9550000元、利息23679.23元、罚息140205.94元,复利1005.96元(计算至2020年3月23日)。二、被告山东聚源石膏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2020年3月24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以95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及方式计算);被告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洛斐尔建材(沈阳)集团有限公司、孙远华、赵桂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洛斐尔建材(沈阳)集团有限公司、孙远华、赵桂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聚源石膏建材开发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980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84804元,由被告山东聚源石膏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洛斐尔建材(沈阳)集团有限公司、孙远华、赵桂银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法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83765759334F |
登记机关 |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肥城市石横镇电厂路中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