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市科泓玻璃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283民初9806号 |
案号 |
(2019)苏1283执2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阴市科泓玻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泰兴市吉润玻璃制品厂货款66410元,并承担该款项自2016年3月11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30元,由被告江阴市科泓玻璃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给付货款时一并加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4-28 |
发布时间 |
2019-05-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苏1283执230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28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云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693337705N |
登记机关 |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澄山路3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