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洪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003********28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102民初4509号 |
案号 |
(2020)皖0102执恢5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云如给付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租金740315元,2017年12月28日支付44450元,2018年1月28日支付295865元,2018年2月28日支付200000元,余款200000元于2018年3月28日付清;二、如陈云如不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向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未支付的租金为基数,自逾期付款次日起分段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三、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4550元,减半收取7275元,由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承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