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223********346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422民初3880号
案号
(2021)宁0422执3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西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马国武子女抚养费18000元二、原告马国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苏霞共同财产分割款8000元;三、被告苏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原告马国武20000元,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即西吉农商行将台支行贷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2-02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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