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02********1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05民初2250号 |
案号 |
(2021)苏0305执9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海涛、李影欠原告徐州市贾汪百亚建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租金194174元,应付逾期利息163196.2元,经协商,原告徐州市贾汪百亚建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同意减免逾期利息81598.2元,减免后利息81598元,被告周海涛、李影应付租金、逾期利息合计275772元;二、被告周海涛、李影于2019年7月30日前向原告徐州市贾汪百亚建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支付5万元,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每月28日前各支付23250元,下余欠款16522元于2020年5月30日前付清;三、如被告周海涛、李影有任一期违约,则被告周海涛、李影应向原告支付已减免的逾期利息81598.2元,原告徐州市贾汪百亚建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可就上述未偿还的租金及逾期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被告周海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原告徐州市贾汪百亚建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30元,由被告周海涛、李影、周海亚负担(随第一批案款一并支付原告徐州市贾汪百亚建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