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500********0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502民初2213号 |
案号 |
(2021)鄂0502执1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罗明对(2017)宜仲裁字第265号《裁决书》的第二、三、四项裁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别为“二、宜昌格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章平发返还其超付的工程进度款53190.59元;三、宜昌格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章平发支付违约金12380元;四、仲裁费2967元由宜昌格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二、驳回原告章平发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