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32********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02民初2191号
案号
(2021)桂1402执1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2020)桂1402民初2191号1、判决主文:周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吴德邦借款本金46 7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46 7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20年1月21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14 06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7 031元,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费5 000元,合计12 031元,由吴德邦负担10 986元,由周哲负担1 04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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