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仁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5********80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2502民初4616号 |
案号 |
(2021)内2502执3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被告双方协商被告胡仁繁共计欠原告李俊本金及利息110000元,还款方式如下:于2021年1月1日前偿还50000元;2021年3月30日前偿还剩余60000元;以上欠款打入原告李俊持有的内蒙古银行卡内(卡号6221 4700 0110 5220 839).二、如被告胡仁繁未能按以上约定偿还任意一笔欠款,原告李俊有权就剩余欠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利息(以剩余欠款为基数,自2020年9月2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三、案件受理费650元,由被告胡仁繁负担。(案件受理费650元于第二笔付款时一并结清)四、就本案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